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何藍敏)“我們已依法對齊某的違停行為作出罰款100元的處罰?!苯?,株洲市交警部門在收到天元區(qū)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建議后,將齊某違停行政處罰決定書抄送給了天元區(qū)人民檢察院。
2024年1月18日,余某某駕駛三輪載貨摩托車搭載其父親和妻子張某兩人,在遇同向同車道由齊某違停在道路右側的重型半掛牽引車,余某某借道對向車道通行時,又遇對向車道來車,余某某慌亂向右避讓時撞上齊某的重型半掛牽引車左后側,造成車輛受損、張某受傷和余某某父親當場死亡的嚴重交通事故。交警部門認定余某某負主要責任,齊某負次要責任。
2024年5月,交警部門以余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至天元區(qū)檢察院審查起訴。經(jīng)該院審查認為,余某某犯罪情節(jié)較輕,已賠償損失并得到被害人家屬諒解,依法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。同時在審查中發(fā)現(xiàn),齊某違停是導致本次嚴重交通事故發(fā)生的原因之一,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(guī)定,應依法追究其相應的行政責任。天元區(qū)人民檢察院遂向交警部門發(fā)出檢察建議,建議依法給予齊某行政處罰。
檢察官提醒:
很多駕駛人認為,車輛違停的后果,不過是一張罰單。實際上,這是對違停法律代價的片面認知,違停不僅僅要承擔行政責任,一旦發(fā)生重大責任事故,還將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和高額民事賠償責任。如上述案件,齊某違停的代價不僅僅是100元罰款,而且面臨著“一死一傷”嚴重后果的高額民事賠償責任。
因此,檢察官再次提醒廣大車主,務必要規(guī)范停車,充分認識到違停的危害和代價,從我做起,杜絕違停。
組稿:李翔
責編:李翔
一審:李翔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